選舉呈請陳浩天指控選舉主任越權

選舉呈請
陳浩天指控選舉主任越權

【本報訊】去年欲出戰立法會新界西選舉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圖),因支持港獨而被取消參選資格,事後他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法庭審視新西選舉結果是否有效。

稱求變無礙擁護《基本法》

案件昨開審,陳一方指陳已按法定要求在報名表格上簽名聲明擁護《基本法》,但選舉主任不依程序取消其資格,並質疑是否不論《基本法》好壞都支持便代表擁護《基本法》。
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首先陳詞,稱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非常嚴肅,簽署虛假聲明將有法律後果,如參選人被證實簽署虛假聲明,相信律政司會作刑事檢控,這非選舉主任的工作。李指選舉主任心底已有預設答案,認定陳支持港獨且將來都不會改變,惟參選人是否真誠簽署聲明相當主觀,選舉主任無權撤銷參選人參選資格。
法官區慶祥詢問何時才可決定參選人聲明屬虛假,李稱若參選人提名時聲明擁護《基本法》,當選宣誓後便要落實去做,否則便是虛假聲明。李指擁護《基本法》是個宏觀概念,「擁護」的真正意義應在於參選人確認香港主權,就算提倡求變,亦不影響他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
區官聞言即問陳一方是否同意就算有變,亦應在《基本法》框架下進行。李回覆是否在框架之內並非重點,僅稱:「《基本法》聲稱50年不變,但50年之後的事誰說得準?」李更指《基本法》亦說明香港要有普選,但現已回歸20年,普選一事仍備受爭議。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162/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