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拾手機誘性交】
【本報訊】19歲女侍應上月在酒吧遺失iPhone 7後在facebook發文求助,同齡男侍應向她訛稱拾獲電話,但要求女方與他性交才交回失物,女方報警後約男侍應開房,男侍應赴會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行為罪,裁判官昨指他瀏覽太多色情網頁「會上腦」,反問他經常引起性衝動有何好處,終判他入勞教中心。
「對唔對得住阿媽」
據心理報告,被告陳易是典型性罪犯,瀏覽色情網頁後性衝動犯案,須接受性輔導。被告母親昨旁聽時全程飲泣,其求情信指兒子來自破碎家庭,缺乏管教,但熱愛工作,每月給6,000至8,000元家用。
裁判官水佳麗認為案情嚴重,幸事主聰明,不至受害。裁判官指被告與其他性罪犯共通點,是喜歡看色情網站,又指他工作上有表現,相信頭腦不太差,但「工作再叻都冇用」,反問他「作為男士,對唔對得住女性,尤其阿媽」,寄語他把握機會改過。
案件編號:TMCC983/17
■記者羅日昇、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