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警告「人頭」RO遇事須上身

證監警告「人頭」RO遇事須上身

【本報訊】華資證券行如大福、新鴻基等陸續售予中資,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現時有13%持牌法團由內地公司控制,並指出有細行連同只擔任名義負責人員,不必實際工作的「人頭」RO求售,令她感到「不安」,重申「人頭」RO須為證券行違規行為負責,可被釘牌。
隨着內地與香港的金融漸趨融合,越來越多內地公司在本港申請成立附屬公司或收購現有的經紀行。事實上,內地已經超越美國,成為控制本港持牌法團的最大一群股東。在所有持牌法團中,約有13%是由內地公司所控制。
她重申發牌程序只容許「適當人選」獲得發牌。過去,公司申請者的大股東及董事通常都為證券業界所認識的,就此證監會較容易追蹤及評估他們是否適當人選。但是,現時有越來越多來自內地,且在香港的證券業並無任何經驗的人士,尋求在本港成立或收購經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代表該會需對申請個案進行更詳細的審查,並需與其他監管機構,例如中國證監會,更緊密合作。她更形容,一些業務規模小及不活躍的公司,以數百萬元的代價在市場放售,更包括以每月數萬元的薪金,聘請兩名純粹在名義上擔任負責人員(RO)而毋須到辦公室上班的人士,情況「令我們感到不安」。

她提醒這些「人頭」RO須為證券行業務承擔後果,有可能釘牌,又推銷「對於真正有意在香港成立業務的人士來說,申請新牌照的程序既簡單又直接,一般需時約15個星期。」
現時持牌法團(如基金、券商等)須向證監會提交組織架構圖,並登記其核心職能主管,被視為令「幕後老闆」現身的招數,但行政工作繁瑣,令業界怨聲載道。
梁又引述數據,指新持牌法團申請數目在去年增加超過50%,截至3月底的財年,數目已近2,500家,但因成交額下跌,同期持牌法團營運收入總額下跌11%,純利總額亦減少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