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向秀茂坪警署掟磚,導致警署玻璃牆身輕微損毀,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問他為何犯案,沒有律師代表的他僅回答:「唔知呀,我都。」由於青年有毒品案底,裁判官先替他索取戒毒所報告以及精神科和心理專家等報告,本月18日判刑,其間須還柙。
25歲無業伍潤雄過往有3次案底,部份與毒品罪行有關,現時依靠家人接濟過活。案發於今年3月21日下午,被告無故向秀茂坪警署掟磚後逃走。有警員目擊犯案過程,追截被告,同日稍後於順利邨附近拘捕他。被告昨日沒有求情,只稱已戒除毒癮。
案件編號:KTCC565/17
■記者勞東來、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