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所料,於看守政府對強勢財團下,港府與兩電簽定的新管制協議,兩電准計回報僅毫無驚喜地由9.99%降至8%(去年已流傳),更沒有附加任何強制且直接對市民有利條款(如每年要回饋多少電費),兩電再於管制協議角力完勝(連勝紀錄維持近20年)。
有人可能反駁,與1993年至2008年那份協議比較,8%回報已減了很多(那份協議准許回報是介乎13%至15%),不要要求太高吧?跟20年前那份協議比較,回報確實下調了約50%,但不要忘記,90年代香港每年經濟增長幅度,普遍達6%或以上,很多人每年加薪幅度「閒閒地」亦達10%。到今時今日,兩電仍能每年有8%必然回報,堪稱穩坐釣魚船。
新協議年期達15年,亦可視為港府新約管制協議的另一重大敗筆。政府辛辛苦苦於前次協議,把兩電頭上「金剛圈」年期減至10年,殊不知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卻又「放生」兩電,把年期變回15年,自動放棄日後能提早討價還價(或再拖壓)機會。
兩電繼續成為大贏家,香港市民就成為了「魯蛇」(loser),多謝黃錦星。
密西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