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30年公屋每戶人口由1985年的平均3.7人跌至2015年的2.7人,下降27%。現在編配公屋,居民將獲得不少於人均7平方米的面積,建議可酌量減少,未來單位可建得更細,例如減25%面積。未來十年政府將會興建的20萬間公屋有望變25萬間,令額外的5萬家庭得到幫助。
這個建議被批評令公屋水平倒退至幾十年前,問題是現在整個社會的居住水平都在倒退。根據《住戶統計調查第 60 號報告書》,2015年已有87,600戶家庭住在劏房,調查還未包括村屋、工廈、貨櫃、豬欄,及樓齡25年以下的劏房戶,當中47%的家庭在輪候公屋,人均面積只是5.8平方米,他們交的租金中位數是4,200元。兩年過去,若一年加10%,租金已達5,100元。對於這些家庭,就算獲編配的公屋跟劏房一樣大,但租金只是2,000元以下,絕對是莫大幫助。如果可以透過減少未來公屋面積去幫助更多有迫切需要的人,絕對是一件公義之事。
為減少影響,可先從新編配者推行,現有公屋居民則在搬遷時生效。新編配者理論上從私人市場過來,所以並不即時損害原有公屋住戶的利益,但每戶面積減少,可以令更多家庭上樓。
即使要影響現在公屋居民也是應該做的,畢竟公屋每月幾千到一萬多元的財富轉移是納稅人的錢,本身不屬於公屋居民。劏房居民入住公屋的福利增加,比起現有居民住得較逼的福利減少,前者較多,所以從有效運用資源使香港整體更快樂這方面,縮減公屋人均面積較可取。當有較多劏房居民上樓後,劏房市場因需求減少,租金回落,對現時租住劏房者也有幫助。
不過,由於這個政策長遠有機會影響現有80萬戶公屋居民,他們是既得利益者,現有公屋居民又有公屋團體幫助;相比起輪候冊上每年獲編配的2萬戶,前者夠惡,所以即使前者每戶的潛在損害較後者每戶的得益少,恐怕阻力甚大。
縮減公屋面積的另一個好處是減少申請者扭曲行為去獲得公共資源的誘因。現在樓價租金越來越貴,公屋相對的價值更大,邊際上誘使更多人不惜向下流也要住進公屋。獲配的公屋面積減少,變相獲得的轉移減少,理論上可減少濫用和欺騙,令資源幫到更有需要的人。
過去公屋人均居住面積不斷增加,但私樓越住越細,令公屋居民更少誘因要搬離公屋。現在私人市場已出現200呎以下但賣幾百萬的「納米房」,公屋是納稅人的錢,若受社會幫助者住得比納稅人還好,更鼓勵人向下流。
有左翼人士認為既然用得公共資源,就應保障住戶的基本舒適度,社會一路發展,標準無理由倒退。這種看法是為了公屋隊頭的人的利益,漠視龍尾者水深火熱的痛苦。若左翼反對以減少公屋面積來加快幫助劏房居民,轉過頭又聲稱自己關心他們,是莫大的虛偽。
阮穎嫻
港大經濟金融學院助理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