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去年11月宣誓風波中,聯同多名議員助理及義工衝擊立會會議室,包括梁、游在內的5人先後被捕,控以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昨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辯方以剛收到文件未及研究為由,申請押後答辯。裁判官准5人各以3,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5月26日再訊。
籲市民勿信有大和解
梁昨午開庭前,斥責政府控告民選議員闖入立法會,既荒謬又無恥,呼籲大眾勿相信有大和解,要求各方人士放下門戶之見,共同努力爭取自主。游則指社會近月高談如何修補關係,惟政府對不同政見人士和派別的打壓卻從未休止,今番更趕盡殺絕。
5名被告分別為梁頌恆(30歲)、游蕙禎(25歲)、義工楊禮康(24歲)、議助鍾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全部報稱無業。首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2樓立法會會議室1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即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屬交替控罪,指5人當天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會議室1。
據知,控方案情主要指,梁、游二人於11月2日下午,連同10人包括第3至5被告,以暴力方式試圖衝過保安築成的人鏈進入會議室,其間對保安推胸、膝撞。5名保安員報稱受傷,當中一人一度失去意識,感呼吸困難、暈眩和不能站立,其餘4人則分別手腳泛紅觸痛。
案件編號:ESCC1269/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