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拒收傳票 官下令拘捕

醫生拒收傳票 官下令拘捕

【本報訊】六旬無業漢因食煙問題與同住姪女起爭執,其間無業漢不滿遭粗口問候,「起飛腳」踢姪女胸口,導致對方胸骨骨裂。案件原定昨日在觀塘法院開審,由於醫生證人拒收傳票出庭作供,裁判官向他發出拘捕令,並不滿指:「有好幾個專業認為自己嘅工作重要過法庭處理案件」,但強調法庭工作同樣重要,因判決影響個人自由。
除醫生證人未有到法庭外,受襲姪女亦因工作而遲到,案件需另排期審訊,處理排期的主任裁判官練錦鴻了解箇中因由後,即傳召負責向醫生派票的警員出庭。警員透露他於本周二親自到將軍澳醫院派傳票予醫生李志坤,對方指需要4至6星期時間準備醫療報告,拒簽收證人傳票。

官稱工作至上不能接受

練官續問:「咁張票呢?」警員回應正由他保管,練官狀甚勞氣指:「傳票唔一定要當事人簽,點解唔直接丟低?急症室有枱㗎嘛!」警員稱「嗰張枱阿公嘅」,故沒放下傳票,他指李承諾會處理醫療報告。練官即時下令向李及姪女二人發出拘捕令。
但後來控方透露因沒有李的身份證號碼,故未能發出拘捕令,又指警員曾致電醫院查詢,惟職員因未能確認警員身份而拒絕提供協助。練官遂表明拘捕令仍然生效,要求李醫生下周二到庭解釋。
練官嘆指「拒收傳票等於將頭埋在沙堆裏」,又謂「有好幾個專業認為自己嘅工作重要過法庭處理案件,法庭係認同」,但他強調法庭工作亦相當重要,因法庭判案影響個人自由。他以本案為例,有關控罪最高可判入獄兩年,稱市民因工作至上而不尊重法庭指令,是不能接受。記者傍晚在急症室找到李醫生,對方不作回應,並吩咐護士叫記者離開。
休庭期間,原被控對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的被告陳武榮(62歲),昨承認罪行較輕的襲擊致身體受傷的交替控罪,指他上月19日襲擊姪女陳詩敏。他求情指難忍遭姪女問候母親而犯案,姪女現仍寄住他家。練官問他為何仍讓她寄住,被告說:「佢係我大佬個女,屋企細,住得唔舒服都冇辦法。」最終練官判他罰款1,000元。
姪女稍後亦出庭解釋,因公司臨時有工作,故下午才可出庭。練官反斥:「傳票畀咗你,唔到你決定,你知唔知道法庭有幾多人服侍你?」練官批評她有藐視法庭之嫌,但最後不追究。
案件編號:KTCC645/17
■記者陸羽平、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