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籌錢醫女友致欠債假手榴彈劫找換店男子囚8年

稱籌錢醫女友致欠債
假手榴彈劫找換店男子囚8年

【本報訊】內地男來港定居後,先後在本港及內地犯搶劫罪,前年才獲釋,去年又持仿製手榴彈打劫找換店,最終掠去10萬港元及5萬元人民幣。他承認搶劫罪,解釋稱相戀18年的女友去年初突於內地街頭暈倒,確診患上腦水腫,急需20萬元醫藥費,故他向高利貸借錢,惟最終女友去世,債主開始追債,他為還錢而犯案。但被告未能提供任何文件證明女友病歷,昨被判監8年。
記者:楊家樂

現年36歲被告邱海珊於深圳龍崗出生,2000年來港定居,2003及2004年先後因盜竊及搶劫被定罪;及後於內地打劫,2006年被判囚10年,前年底獲釋。
案發去年7月12日,被告約下午2時半到灣仔順豐國際中心地下的許氏兄弟找換匯款公司,向男店員詢問人民幣兌換價後離去。

旺角買118元仿製品

10多分鐘後,被告再次出現並說「廿萬」。男店員問他想找換抑或匯款,此時被告掏出一個手榴彈狀的物體伸入櫃位,男店員及一名女店員大驚。被告稱「攞廿萬嚟,我等住救命,唔係一鑊熟」,其後情緒激動,拔出手榴彈保險針並講粗口。
男店員向被告表示店內現金不多,提議利用店內的慈善基金幫他。被告聽後更激動,男店員只好交出10萬港元及5萬元人民幣。被告拿錢後攜同手榴彈逃去。警方調查後,同月17日於被告上水寓所拘捕他,起回約3萬港元及近2,000元人民幣。
警誡下被告自言在中港兩地欠下6至7筆高利貸合共約24萬元,遭債主逼他還錢,故在案發前一個月計劃利用仿製手榴彈打劫。旺角一間軍事用品樓上舖確認被告曾造訪,及購買最便宜的假手榴彈與假槍,並獲發VIP卡。假手榴彈售118元。
辯方指被告根本不欲傷人,故犯案時連刀也沒帶,只用假手榴彈。惟法官杜麗冰指真假火器所造成的恐慌相同,更有機會令保安或警員開槍制止,造成無辜市民傷亡,罪行嚴重。
案件編號:HCCC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