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多年來推動「普教中」,但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語常會5年前委託教育大學進行研究,比較普教中及廣教中的成效,由於太遲開展研究,全港160間參加普教中試驗計劃的學校中,最後階段僅得4間學校,有份參與研究;縱使研究發現普教中學生的成績普遍比「廣教中」好,仍不可證明普教中更有成效。
政府1994年成立語文基金,先後注資80億元,以推動語文政策,多年來共批出544個項目,由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負責建議如何運用基金。審計報告指出,語文基金2007年批出2.25億元撥款,在160所中小學推行普教中試驗計劃,但語常會秘書處於2012年才委託教大,就普教中、廣教中成效進行比較研究。
僅4學校全程參與
當時只餘下最後階段的4所學校(2所中學、2所小學)可參與,審計報告提醒,研究團隊已在報告說明,研究結果未必適用於所有推行普教中的學校;單憑該研究,未能就普教中或廣教中何種較有成效下定論。
教育局過去16年堅持將普教中列為遠程目標。審計報告促請語常會及語文基金吸取經驗,舉例而言,若於試驗計劃的更早階段委託大專院校進行研究,就可擴大研究結果的適用範圍。
教育局上月回覆審計署堅稱,研究指普教中學生成績比廣教中好,但承認學生起步點不同,未能證明普教中更有效;又指學校可按校本自行決定是否推行。
■記者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