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旬老翁6年前在台灣繼承一筆5,000萬元巨額遺產,稱其子女知道後慫恿他買樓收租當投資,最終協議由他出錢買樓,單位由女兒持有,任職中原地產經紀的兒子則處理買樓細節。老翁去年斥資2,300多萬元購入何文田兩個豪宅單位,事後多番追問買樓進度不得要領,更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登記為兒子名下。老翁認為子女及媳婦設局謀他的物業,遂入稟高院向3人追回單位。
入稟追回兩豪宅單位
原告袁現(84歲)入稟控告女兒袁美玲、兒子袁國華及媳婦石祖兒,入稟狀透露原告去年購入何文田毅盧及皓畋兩單位。記者上門到原告居住單位查看,原告另一名女兒應門,她稱與其中兩被告為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雙方關係惡劣,並透露父親患有柏金遜症,幾個月前搬入她的公屋同住。
案件編號:HCA1000/17
■記者羅日昇、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