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有自稱機場管理局職員向傳媒爆料,指由前特首董建華成立的智囊組織團結香港基金會,其總幹事鄭李錦芬(圖)在未攜有身份證下,要求機管局職員放行進入機場禁區,參觀機場控制塔。申訴專員公署昨公佈簽發機場禁區通行證機制的主動調查報告,指鄭李錦芬並無參觀控制塔,認為機管局的做法沒有造成保安漏洞。
該報告提及機管局解釋,指「特別訪客通行證」可簽發給由保薦所屬機構全程引領及機管局所接受的受管制參觀團體。另外作為《機場禁區通行證制度手冊》所指定的管制機構之一,如該局已為出席人士辦妥「特別訪客通行證」,該位人士若在參觀當日忘記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局方可按程序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讓該人士可在獲授權的機場通行證持有人陪同下,在禁區內參觀。
機管局又指,有關團體並無如個別傳媒報道所指進入機場控制塔,行程中只有綜合機場中心屬禁區範圍。
申訴署:機管局簽發通行證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機管局有其特定機制簽發禁區通行證,參觀人士亦經過多重保安檢查才可進入禁區及高度保安禁區,故相信參觀人士「難以未經批准進入高度保安禁區,以致出現保安問題」;另外由於該團體根本上沒有進入機場控制塔,故認為機管局的做法沒有造成保安漏洞。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