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保監會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向業界提出39項措施要求,包括表明資產配置要維持長期穩健,避免激進的投資策略,並要對造成損失和風險的人員嚴格追責。
中保監昨日向保險公司下發通知,重申要將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向業界提出了39條風險防控措施要求,涵蓋九大重點領域,當中包括流動性風險、資金運用風險及戰略風險防控等。
避免激進投資策略
去年內地保險公司積極「舉牌」入股內地大企業,又進行大量海外併購,令監管當局關注保險資金是否用於炒作,多次強調「保險姓保」的大原則。中保監昨再表明,保險公司要製定長期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設定合理的投資風險偏好,避免激進投資策略。在進行投資決策時,亦要從風險、收益、期限、資本等方面綜合評估,不能僅以收益率作為投資目標和考核依據。
此外,保險公司出現風險時,要及時向公司股東、董事會及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掩蓋風險,要對違法經營造成損失和風險的人員嚴格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