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情同姊妹 因金錢反目

兩人情同姊妹 因金錢反目

【本報訊】淋鏹水傷人案中事主小紅與疑兇阿娟,同是以嫁港男名義來港成為香港人,並同疑在骨場做技師及曾因工作問題,被警方拘控留下案底。兩人可謂情同姊妹,怎料這對好姊妹卻因金錢反目,並以淋腐液及傷人慘劇收場。

女事主於深水埗經營足浴店。

熟客探望被警阻止

小紅樣貌娟好,嫁港人前在內地育有一名現年20餘歲的兒子,而其子在接獲她出事的消息後,昨晚由內地趕至威爾斯醫院探望。小紅雖已邁入中年,但仍風韻猶存,早年結識的熟客仍有光顧其足浴店,其中一名姓黃熟客(圖)在獲知她受傷後,昨晚更到醫院擬探望她,但被警員阻止。
年逾六旬的黃戴着口罩到醫院,他稱自己是小紅以前的熟客,看新聞知她出事,特意來探望,但他不認識疑兇阿娟,也沒聽過小紅提及阿娟,而小紅在港並無家人,惟有很多「男朋友」,也不知他有否與一男子同居。
小紅的足浴店面積200多呎,內有坐椅、按摩床及浴室,店門櫥窗玻璃貼有按摩服務價目表。附近店舖職員稱曾見過小紅,並指從表面看,該店應不涉及色情。
■記者溫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