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瀆職罪成而判囚20個月的前特首曾蔭權,早前已入紙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將於下周一處理其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申請,由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審理,預計需時3小時。據了解上訴理據包括指原審法官犯錯,上訴庭是否批准曾保釋,取決於是否大機會上訴得直,法庭亦會考慮理據是否有合理爭拗之處等。
審理時大堂有即時轉播
現年72歲、已在赤柱監獄服刑兩個月的曾,上周四因哮喘病發被送入瑪麗醫院羈留病房,至今仍未出院。估計曾最快明年4月便能獲釋,但其上訴申請仍未排期正審。
保釋申請將於下周一上午十時在高院5樓、設有拍攝設備的科技法庭審理。司法機構已安排5樓大堂作為法庭延伸部份,供未能入庭的公眾在大堂觀看即時轉播。
曾蔭權所提及的上訴涉及他本年2月被裁定罪成的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罪指他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以特首及行會主席的身份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住宅進行商議。而他另面對的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因陪審團未能作出裁決而定於9月26日重審,該罪則指他參與牌照申請時接受黃旗下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300萬元免費裝修。
案件編號:CACC55/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