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修例 釐清粗口衣着不當定義

港鐵修例 釐清粗口衣着不當定義

【本報訊】港鐵完成《港鐵附例》檢討,決定修改部份引起爭議的條文,當中禁止講粗口會列明是指粗穢而可能令任何人感到煩擾或反感的言語。禁止衣着不恰當也會列明是指禁止弄污別人的衣物。港鐵也因應科技發展,放寬禁止無線電器材及拍攝的限制,豁免流動電話鈴聲及用流動裝置攝錄。
目前《港鐵附例》禁止乘客使用粗穢言語及衣着不恰當,違例可被罰5,000元。規定一直引起不少爭議,例如朋友間私人談話講粗口是否違例,而衣着是否恰當涉主觀判斷。
據港鐵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港鐵考慮修訂有關乘客使用粗穢言語,以及衣着不恰當的條文;後者職員會在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衣物可能影響其他乘客的狀況下才會執行。而禁止在鐵路處所任何部份遊蕩的條文,因不合時宜會廢除。

楊岳橋:禁飲水不合情理

現時附例禁止乘客開着或使用產生噪音的無線電器材,及禁止攝影或錄影。因應科技發展,港鐵將豁免流動電話於接到來電時響起的鈴聲。在符合安全及運作需要的情況下,亦會豁免以流動裝置攝錄。禁止吸煙條文會列明包括電子煙。港鐵又會剔除禁止攜帶單車的字眼,並將指引及規定清楚列載於附例中。
對於有意見認為應放寬飲食限制,容許乘客飲清水,但港鐵認為執行上難以分辨清水及其他無色飲料,故拒放寬。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認為,港鐵作為大部份市民每天都要乘搭的交通工具,附例應貼近民情,更人性化,「港鐵唔係市民嘅父母或監護人」,禁止講粗口條文就算釐清定義,但如何執行仍有疑問,若乘客無損害其他人,根本不應限制乘客自由。而附例一刀切禁止飲水,不少人有病需食藥,或搭長車程時途中感口渴,不准飲水不合情理。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