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狎女案 指前岳母索60萬掩口費

父狎女案 指前岳母索60萬掩口費

【本報訊】離婚男侍應趁暑假帶前妻管養的8歲親生女兒,與親屬遊澳門。父女同住一間酒店房,涉連續兩晚協助女兒洗澡時摸其私處等部位,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開審。事主外婆、即侍應的前岳母出庭為控方作供,卻遭辯方指控她曾開價60萬元掩口費,稱可令孫女收回指控。外婆面對盤問,終承認在庭上未有說出真相之全部。

承認沒說出全部真相

男被告(40歲)否認於去年8月26及27日在澳門某酒店內兩度非禮X,他在警誡下稱「幫個女沖涼咋」。X現年9歲,其六旬外婆昨供稱,X自滿月起與她同住至今,案發前約兩年已懂自行洗澡。去年9月15日晚,X稱「忍得好辛苦」突然向她透露事件,並囑她勿向媽媽即被告前妻透露。
辯方盤問外婆,指被告原每月給3,500元供養X,外婆曾透過X的姑婆向被告索取60萬元成立基金,另加每月6,000元,換X收口,但被告及姑婆均拒絕。由於答案有機會招致入罪,在法庭警告下,外婆選擇不作答。辯方指外婆沒說出全部真相,外婆遲疑十幾秒後答同意。
X在錄影會面指第一晚洗澡時,站在浴缸旁的被告擦她私處及胸部。翌夜父女一同浸浴,被告擦其私處,X稱害怕及不舒服,覺得父親既為她清潔,亦是侵犯。X承認第二晚是她主動要求「爹哋一齊沖(涼)」。
案件編號:KCCC503/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