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承辦商明知螺絲須保養

官指承辦商明知螺絲須保養

【本報訊】登機橋倒塌時,維修承辦商怡和機器有限公司剛與機場管理局簽約一年,亦同時被票控,但因機管局沒有在合約中列明要檢查涉案螺絲,裁判官認為怡和機器真誠相信他們沒責任為螺絲做保養維修,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無提醒機管局列入合約

登機橋供應商Bukaka已在操作手冊中通知機管局,要定期檢查登機橋的轉台立柱接駁面的螺絲,只是機管局沒有將這項要求列入維修合約,故螺絲保養一直沒有編排在維修保養工作清單內,而怡和機器亦認為已按合約辦事。
裁判官吳重儀指怡和機器其實知道這項螺絲保養的要求存在,但卻沒提醒機管局,認為怡和機器應詢問機管局,為何沒將這項要求列入合約,及應與機管局檢視維修內容,吳官指怡和機器的行為亦有可疑。由於合約沒有相關螺絲保養的要求,故吳官裁定怡和機器「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或物質是安全」罪名不成立。怡和機器要求取回訟費,但遭吳官拒絕。至於登機橋印尼供應商則在事發5個月後遭機管局入稟索償。機管局調查報告指出事的轉台立柱製造時有缺陷,接駁受力不均,出現金屬疲勞,導致意外。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