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3兄妹告兩弟吞家產

內地3兄妹告兩弟吞家產

【本報訊】內地3兄妹表示母親文革期間偷渡來港另建家庭,並再誕下兩名同母異父的弟弟,至90年代初3兄妹才跟母親重聚,母親稱會給他們300萬人民幣作補償,並透露死後欲葬於珠海。
惟母親3年前過身,3兄妹不但未獲通知,同母異父的弟弟刻意誤導喪禮日期,令3人錯過,弟弟更拒透露母親葬於何地。
3兄妹日前入稟控告兩弟,要求兩人3日內透露安葬地點,再還母親心願葬於珠海,並交還300萬人民幣。
原告陳靜華、陳煥華及陳海影居於珠海,控告母親鮑茹的遺產執行人胡偉梓及胡偉橦。入稟狀指,原告父親為共產黨官員,母親於文革期間與一名男子偷渡來港後建立家庭,並改名鮑寶瓊。至90年代初原告才與母親團聚,母親指會給予300萬人民幣,並謂死後欲葬在珠海的仙峰山,於是3人斥資25萬人民幣在該處買墓地。但2014年秋天,原告突與母親失去聯絡,從親戚口中才知母親過身,並得知300萬落胡偉橦手中,故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HCA942/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