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按揭證券公司(下稱「按證公司」)上周宣佈明年推出「包一世」的公共年金計劃(簡稱年金),供65歲或以上長者投保,但原來按證公司至今未獲授權經營年金的長期業務。曾任按證公司董事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程序不當,批評政府不單無牌就宣傳,而且先斬後奏,將年金成為既定事實,迫令保險業監理處火速批准按證公司經營年金服務,甚至不得不批。
記者:姚國雄
按證公司同屬保險公司,現需接受保監處監管。在保監處網頁,每間保險公司獲授權承接哪一類保險服務均會清楚列明,最新資料列明按證公司只獲經營一般業務,尚未獲授權經營列為長期業務的年金計劃。
按證公司雖透露會成立子公司,向保監會申請牌照推行年金計劃,但未有長期業務牌照下,按證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按證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上周一搶閘宣佈爭取明年中推出年金計劃,首批年金規模為100億元,65歲或以上長者可投保,最低入場費5萬元,上限為100萬元。以投保100萬元計,長者可每月獲派5,800元年金,終身派發。
違例屬刑事罪行
按證公司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公司目前只獲授權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由於年金業務屬長期業務類別,本公司需要符合保險業監管當局有關要求和規定,才可經營終身年金計劃。」發言人又指公司一直強調年金計劃細節仍須經獨立顧問驗證和核實,並再次呈請董事局批准,亦須獲金管局對保費投資管理和資本方面支持,以及經保監處審批才可落實;至於為何未獲授權做年金生意便搶先公佈,及是否符合程序,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
監管保險公司的保監處回覆本報指,按證公司現時是獲授權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條例》,年金業務屬長期業務類別。一般情況下,只有獲授權經營年金業務的保險公司才可在香港經營年金業務,「若任何人士經營未獲授權的保險業務類別,即屬違法」。
按照法例,任何人未經授權經營保險業務屬刑事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罰200萬元,監禁2年;若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罰20萬,監禁6個月。
曾任按證公司董事6年的陳淑莊指政府理應「攞晒牌」、循規蹈矩才正式公佈計劃,難以理解為何無牌便宣傳:「𠵱家變咗先斬後奏,壓力卸咗落去審批部門,搞到人哋(保監處)一定要批,唔批唔得。即使按證公司符合資格獲批,都要你(監管機構)快批。」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指嚴格來說,按證公司按規矩應先取得有關授權,才應公佈年金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