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樂淋人 法團成員罰3,000元

可樂淋人 法團成員罰3,000元

【本報訊】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成員李文浩(圖)去年替參選立法會的黃毓民擺街站助選,有男途人走近李大叫「請你飲可樂」,並用可樂淋他心口。男途人昨承認普通襲擊罪,辯方透露他不滿李在業主立案法團中逢事必反,因而情緒失控犯案。裁判官斥其行為「真係好幼稚」,但考慮事主沒受傷,罰款3,000元了事。
去年8月20日,被告謝少良(46歲)在長沙灣街頭施襲,警員到場後見兩人衣服均有濺濕,反指他們互淋,一併拘捕二人,李後獲無條件釋放。辯方求情指被告與事主相識一年多,屬同一幢舊樓的法團成員,被告常在會議上提建議,但均遭事主反對,令被告感到「乜都做唔到」。
案件編號:WKCC711/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