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5名子女的未婚無業漢,涉以裸照脅迫18歲女生性交和口交,並威嚇若不就範便斬死其父母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自稱「玩」過很多援交女的被告自辯堅稱女事主X是妓女,又貪錢,但指當時自己單身,X又聽話,故保持聯絡,「正如養隻狗咁,隻狗乖你都鍾意啦」,強調「畀錢叫雞冇犯法」,自言是受害人,還柙期間因「衰風化」要天天洗廁所兼斷六親。
記者:蔡少玲
被告關銘豪(43歲)供稱,2016年3月透過網上交友平台「默默」認識X,X要求他借4,000元替朋友醫白血病,並自稱從事援交可作交換,他要求「睇辦」,X便將22幅裸照WhatsApp給他。
之後X要求他送4萬多元卡地亞手鈪,他指剛相識不會送,X便恐嚇會「整」他坐監,後來改要他送iPhone 6s。他說X提過「屋企有錢」,但父母重男輕女給她很少零用,她才當援交。
指事主聽話「養隻狗咁」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稱,雖然X是妓女又貪錢,但他當時單身,X又聽話,「正如養隻狗咁,隻狗乖你都鍾意啦」,故保持聯絡。他否認威脅X會傷害其家人或威脅公開裸照,「佢叫得我老公,又同我發生過關係,我叫佢影呢啲相有乜問題?又唔係第一次!」他更反問女主控:「我叫你影你影唔影畀我吖?」
主控質疑他在交友程式中以一張年輕照片騙取X,被告回應:「我一早講佢知我40幾啦!唔通我喺其他apps放卡通相,我就係卡通人物囉喎?」他指因X有很多男友,令他認為X「勾佬」,故決定「玩」她,打算將她的裸照上載到141召妓網「幫佢賣廣告搵生意」。他反駁若主控認為X向他發送裸照招生意不算犯法,他將X的裸照上載也算合理,並質疑主控掩飾X援交及繼續縱容她「做生意」。
他自稱是受害人,並投訴警方拘捕他後「笠住麻包袋」打他,而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因「衰風化」要天天洗廁所,每日只睡3小時,父母子女從未探望,子女的生母更為此跳樓,指早知如此,當初應早跟X斷絕來往。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6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