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涉用150萬公帑修祖堂地

區議員涉用150萬公帑修祖堂地

【本報訊】屯門鄉事委員會首副主席、屯門區議員陶錫源涉以公帑為祖堂地做工程。有傳媒昨報道他在區議會申請撥款,在陶氏祖堂地外圍興建矮牆、及在先祖墓穴附近修建牌樓,共涉款150萬元,變相以公帑美化陶氏祖堂地。

身兼鄉事委員會首副主席

《明報》昨報道陶錫源早年在區議會動議「新慶村門牌186號附近地台改善工程」,並在2008年獲4月獲批,工程在2010年1月落成,涉款逾63萬元。項目選址在屯子圍與新慶村交界的嘉儀路,離陶氏先祖墓穴僅幾步之遙,工程主要在墓旁豎立「桃花源」字樣的牌樓、墓前土地鋪地磚和擺放石椅等。
陶錫源其後動議一個矮牆工程,並在2013年12月獲批,由民政處工程組負責,至2015年5月落成,涉款逾87萬元。矮牆工程毗鄰陶氏先祖墓穴,主要興建高約兩米、長近100米的綠瓦矮牆,圍起陶氏祖堂一塊逾3萬平方呎的耕地。翻查舊相片,農地以往由鐵絲網包圍,興建矮牆後保安較強。
陶錫源是祖堂成員,他回覆《明報》稱耕地已由其他成員管理,與他人合作耕種桃花,強調並無收租。他指牌樓及矮牆均屬改善環境工程,不涉利益衝突,又稱因日子久遠,忘記有否在區議會申報。但報道引述多個附近村民指,該處土地多年來出租予非陶氏子孫經營桃花園,並由陶嘉儀祖值理的陶錫源負責收租及管理。
記者昨致電陶錫源查詢,他一聽記者表明身份即掛線。民政事務總署指,工程的建議人陶錫源當年向鄉郊小工程計劃提交相關利益申報表,指相關工程附近並無其擁有的土地。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稱,陶錫源已按規定於有關年份分別向所屬會議的秘書處提交了相關利益申報表格,當中包括了建議人擁有的土地、祖堂及公司董事等資料。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