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近年嚴厲取締各區工廈的違契單位,令不少藝術工作者、小商戶被逼遷或結業,惟政府部門可安然在工廈辦公,似有「免死金牌」。《蘋果》調查發現,近年翻新重建的荃灣TML廣場不少單位被用作辦公室、貨倉及陳列室等違契用途,當中竟包括水務署工程師總辦事處。水務署回覆指單位是由其工程顧問公司租用;地署則稱在大廈發現51個違契單位,會陸續採取行動。
記者:梁御和
位於荃灣海盛路的TML廣場前身是工廈,2010年被發展商億京全幢收購重建,現時樓高32層,每層面積約3.8萬方呎,估計最多可劃468個單位。採用落地玻璃設計,電梯大堂鋪雲石,放有沙發電視等設施,外觀及設施恍如甲級寫字樓,被外界形容為「新型工廈」。2013年入伙後,單位呎價上升至現時5,000元水平,呎租則約18元。
水署:倘證違契將要求停租
根據該地段的地契條款,該大廈只可用作工業用途,惟入伙至今被不少人作非工業用,包括會計師行、移民顧問公司、美容學校、教會、佛堂,甚至上市公司辦公室等。
記者日前到該大廈視察,赫然發現上址5樓及23樓是水務署的辦公室,兩個單位分別掛上「水務署九龍區更換及復修水管工程第四階段第二期工程師總辦事處」及「水務署九龍區更換及復修水管工程第四階段第一期工程師總辦事處」門牌,室內擺設與一般寫字樓無異。其中5樓單位內另有工程顧問公司AECOM(艾奕康)標誌,該公司經常承接政府工程。
記者上周向水務署查詢,該署否認有租用涉事單位,只表示「工程承建商租用單位設置辦公室,屬於承建商與單位業主之間的協議」,未有回應會否跟進,也沒解釋為何單位會掛上水務署門牌。
不過,本報即時新聞網昨報道事件後,該署主動解釋,指單位由該署的工程承建商租用,供顧問公司駐地盤人員作辦公室;現已要求承建商向業主跟進事件,如確認單位違契,會要求承建商停止租用及遷出。承建商初步回覆該署時聲稱,早前磋商租用單位時,獲告知該處適合作辦公室用途。
議員:難免有執法不公感覺
翻查區議會文件,水務署早年曾委託AECOM為九龍區水管工程的顧問工程公司,未知涉及公帑數目,以及租金所佔的金額。本報向AECOM查詢,至截稿未獲回覆。
地政署指,過去3年共接獲17宗該廈單位違反地契用途的投訴,巡查後共發現51個違契單位,包括辦公室、貨倉、陳列室等,已向其中22個單位業主發警告信,要求在限期內糾正違契情況,至今已有4個單位被釘契,會陸續對餘下單位採取行動。
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認為,地政署除了取締設持牌危險品倉庫的工廈違契單位外,對上述單位亦應一視同仁,否則「好唔合理」。羅補充,事件亦反映政府的活化工廈政策失敗,「政策擴闊唔到工廈用途,活化改建完只係令樓價再升一級,原本嘅工廈用戶反而更加租唔起」。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認為,是次事件難免會令公眾有執法不公的感覺,促請執法部門要一視同仁處理,「唔可以水務署講一聲搬走就當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