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聽到讀到最莫名其妙的話,就是「給林鄭月娥一個機會」。林鄭當選後見記者說「希望大家給我機會、時間」去修補撕裂;曾俊華的落選談話,也呼籲給林鄭一個機會,履行行政長官的使命。接下來,建制派、商界名人都說要「給林鄭月娥一個機會」。最後,連民主派也有人這麼說了。
說這話的人,包括林鄭自己,沒有人清晰地或者哪怕是模糊地告訴我們,要給林鄭一個甚麼機會。給她機會當行政長官?我們有這樣的資格、權力、權利去給她或不給她這個機會嗎?莫說一般市民,即使是選委會委員,表面上似乎是他們給她機會,實際上人所共知是中共最高領導「一人一票」給她當行政長官這個機會的。在特首投票前,林鄭的民望一直處於負淨值,也就是說,香港人已很清楚表明,不要給林鄭當特首的機會。但有用嗎?選舉的逆民意結果,已說明香港人無權給任何人當特首的機會。這跟有普選的國家或地區的候選人,要選民給他(她)一個機會,根本是兩回事。既如此,在逆民意產生了這個偽行政長官之後,卻要市民「給她一個機會」,不是太虛偽、太無視事實、太不知所謂了嗎?
林鄭選後面對傳媒,叫大家給她一個機會,那意思是否想叫傳媒日後暫停對她的施政、她的言行作監督?也就是說,給她機會去為所欲為。我希望她不是這意思,但又想不到她是甚麼意思。若她是這意思,那就無疑叫傳媒放棄他們的責任,甚至放棄他們的工作。美國前大法官Hugo Black說過一句經典名言:「新聞自由的主要功能,就是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如果新聞界給機會掌權者,那就等於放棄新聞界的功能,成為御用新聞界,其實應該說已是政府宣傳工具也。
建制派甚至民主派,說「給林鄭月娥一個機會」,倒是比較可以理解,它的意思就是不再追究她以前當梁振英第一副手時的一切惡行,不再糾纏她在推動政改時為推行中共「民主集中制」的所作所為,真正意思是為了要與林鄭合作,或為了要接受林鄭委任,而要放下過去,包括放下對專權政治的抗爭,放下對香港自由法治等核心價值的堅持。「給林鄭一個機會」不過是漂亮話,真正意思是給自己一個機會——一個向上攀爬的機會,一個接近絕對權力的機會。
沒有道理要無權的市民、有自己天職的傳媒、受壓的政黨和團體,給強權卵翼的港共第一把手機會。她已經有了在香港掌權的所有機會。如果她是真正的香港人,她應該給市民機會,給香港重整自由法治的機會,給香港人自主的機會。由於至今為止,我們看不到她會給我們這樣的機會,因此,如果我們像中共建政時的民主人士那樣,給專權者機會,那就等於把一張空白支票交到掌權者手裏,其後果就是使專權者越來越肆無忌憚,使社會淪入萬劫不復之地。
把話講白了吧,任何愛護香港的人,都應該從各自崗位,絕不給極權政治的指定掌權者以任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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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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