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傳媒上周五爆料,指皇家馬德里球星基斯坦奴朗拿度(C朗)八年前於美國拉斯維加斯強姦一名20歲女子;雖然該女子事後報警,但其後C朗向她支付37.5萬美元(約291萬港元)作掩口費,要求她撤銷指控。C朗的經理人公司斥報道子虛烏有,乃媒體創作。
德國《明鏡周刊》上周五披露C朗八年前涉及強姦的細節。2009年夏天,C朗由曼聯轉投皇馬;在六月中,C朗到拉斯維加斯度假,於12日晚上,這名葡萄牙球星與朋友到附近的夜店消遣,結識了女事主蘇珊(化名)。
C朗拿了蘇珊的電話號碼,其後約她到酒店套房開派對。當晚,蘇珊與女友人到C朗位於酒店頂樓的豪華套房,而C朗正與朋友在泳池耍樂。C朗為蘇珊準備好泳衣,並叫她換上,更尾隨她更衣,之後兩人接吻,C朗將蘇珊扔到床上強姦,而蘇珊用手反抗,還叫C朗停手,但未獲理會。
女事主簽協議書需保密
翌日下午,蘇珊報警,但沒有透露C朗的名字,只說對方是公眾人物及運動員。蘇珊事發後未有洗澡,報警後由警員帶到醫院檢查;據報蘇珊的直腸有受傷。不過,在事發半年後,蘇珊撤銷指控,據指她收了C朗的掩口費,在2010年1月12日,蘇珊與C朗的代表律師簽定協議,C朗願向蘇珊支付37.5萬美元,而蘇珊則需要撤銷控罪並對此事保密。不過,在《明鏡周刊》披露的文件上,並沒有C朗與蘇珊的真名,而是以D先生及P小姐來代表。
C朗律師否認其事
《明鏡周刊》要求C朗回應,C朗則透過律師表示,此事完全失實。當報道刊登後,C朗的經理人公司再聲明,指報道子虛烏有,「這是一篇傳媒創作的小說。那位所謂的受害者身份不明,也拒絕出來證實事件真假。」經理人公司續指,會用盡一切手段反擊傳媒,「《明鏡周刊》的報道失實,C朗會對這間傳媒採取一切合適的手段反擊。」
報道稱蘇珊事後曾給C朗一封信,而C朗亦在聲明中表示沒有收過類似信件。皇馬上周六西甲作客希杭,但C朗與賓施馬及加里夫巴利三人都不入大軍名單,留力踢歐聯。
綜合德國及英格蘭外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