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愛 - 陳惜姿

大 愛 - 陳惜姿

廿六歲的阿甄仗義捐肝予非親非故的鄧女士,其勇敢與仁愛,令人動容。無論別人對香港人有什麼批評,有些時候,香港人的確是善良可敬。白白捱一刀、麻醉藥力過後的痛楚、好端端的肝少了一塊、肚皮上一呎長的傷疤,還有對將來健康的憂慮……這樣的犧牲,不是很多人做得到。
復活節有這樣的新聞,很有意思。阿甄渡過了她的受難日後,祝願鄧女士可以重獲新生。
除了善心,對香港的醫生、醫療系統有信心,也很重要。犧牲也要有價值,要保證捐肝能救人,手術風險不太高,才決定去做。香港的換肝技術水平高,這是令港人自豪的。
不過說到底,還是用屍肝救人最理想,不用活人冒上手術和健康風險。輪候器官的人龍一直存在,等換腎的人多年來都過千,等換肝的也過百,捐贈器官情況並不理想。有腎病的唯有洗腎活命,等不及就一命嗚呼。
在香港要捐器官,是選擇捐(opt in),而非選擇不捐(opt out)。廿多年前梁智鴻建議「預設默許捐贈器官」,人若沒預先表明不捐,就當他同意捐,此建議被人罵到飛起。
目前,就是已簽了捐贈卡,表明願意死後捐出器官,離世後還是要家屬同意,醫生才能下手。人一去,器官移植聯絡主任會來勸捐,但家屬剛失去至親,未能接受也是人之常情。
希望香港人再看開點,死後一副臭皮囊仍能救人一命,是最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