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以《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僱傭中介公司負責人,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對此表示鼓舞,直言︰「投訴咗咁多年政府終於肯做嘢!」她建議,香港應仿效新加坡建立女傭資料庫供僱主查核,並實施試用期政策。
有中介串謀女傭博炒
徐表示,僱傭中介公司虛報女傭資料情況普遍,有些不良公司更與女傭串謀,到新僱主工作不久就「博炒」及辭工,令僱主回來再靠中介公司請人,賺多一份服務費,每次收費動輒過萬元。
她推斷,由於完約工人的工資,較斷約工人為高,而且比較有市場,所以有中介公司願冒險虛報她們已完約。她表示,僱主要請女傭,除光顧有信譽的中介公司之外,最好請完約及海外過來的女傭,這些工人相對工作穩定。
得成僱傭負責人廖翠蘭指,有些履歷是女傭填寫,中介公司雖有責任去核實,問題在於是否有能力查得一清二楚,譬如一名女傭曾在港打工,但舊護照已遺失,她聲稱兩年約滿,中介公司縱使希望查清楚,入境處也不肯提供資料,一旦出事就指中介公司有問題,絕對不公平。另一間經營僱傭中介公司的坡利管理服務公司經理倪嬋鳳認為,海關此舉會令業界不敢將女傭的評語寫得太好,擔心一旦與僱主意見不同,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記者曾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