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大外傭履歷 中介涉違商品例女董事、銷售員被捕

作大外傭履歷 中介涉違商品例
女董事、銷售員被捕

【本報訊】海關早前接獲僱主舉報,指其所聘請的外傭,與中介僱傭公司聲稱的工作履歷不符,海關調查後拘捕一間外傭中介公司的女董事和女銷售人員,指她們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外傭中介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記者︰梁澤岡  徐雲庭

消息稱,一名僱主早前透過旺角一間外傭中介公司聘請外籍家庭傭工,表明只聘用一些曾在香港工作,並已完成兩年合約、有經驗的外傭。稍後有關公司介紹一名聲稱合乎條件的外傭,獲事主聘用。但有人返工後表現不如理想,甚麼也不懂做,令僱主質疑她是否「熟手女工」。

海關拘捕外傭中介公司一名涉虛構女傭履歷的職員。梁澤岡攝

僱主發現家務不熟手揭發

據悉,僱主再三查問下,有人和盤托出,透露來港只有年多,並沒有完成第一張兩年期合約,但未有透露因何事離職,僱主其後向入境處等部門查核資料,證實外傭說法後怒不可遏,認為是中介公司存心瞞騙,於是向海關投訴。
海關經調查後昨晨派員抵達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目標中介僱傭公司,以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兩名分別為48歲及40歲的女子。當中一人為公司女董事,另一人為女銷售人員,兩女其後獲保釋候查。
自2013年7月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簡稱《條例》)實施至2017年3月底,海關接獲涉及外傭中介服務的投訴後,經整合後海關開立了12宗調查個案,其中兩宗已成功檢控,其中一間涉案公司及其董事,各被判罰款2萬元。

倘罪成可囚5年罰50萬

另一宗涉案公司及其經理,則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及4,000元,並須向顧客合共賠償約11,000元。海關強調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荷李活商業中心有約30間中介僱傭公司,其中在上址開業28年的坡利管理服務公司經理倪嬋鳳不評論是次事件。但她透露,公司旗下一些外傭,因為被炒或辭職者,曾主動提出要求公司協助做假資料來欺騙新僱主,倪強調此是違法,公司絕對不會配合。
倪嬋鳳又稱,自從2013年海關《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後,其公司擔心介紹的傭工資料會觸犯法例,因為外傭多數是由菲律賓、印尼等輸出國的代理介紹來港,他們在當地接受訓練,聲稱煮飯洗衫做家務樣樣皆精,但香港中介所知有限,過往其公司會將外傭照片及強項介紹等放在網頁上,但近年已取消有關項目,避免誤觸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