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房署索700萬案】
【本報訊】前高級警員2009年與同袍巡邏牛頭角上邨,踩木板上梯級時跌倒弄傷背部,引致嚴重背痛及患上適應障礙等,被迫提早退休,興訟向房署及管理公司索償700萬元。被告律師昨指他因本身患腰痛,想獲分配較輕職務而故意引起事故。但警員稱,是木板向後滑動令他失公平衡,他因本能及憑多年訓練,認為臉向地會傷得更嚴重,故即時轉身以減低傷勢,可是衝力大到連鋁造的水樽也撞凹。
稱憑訓練即時轉身減傷勢
至今仍用枴杖助行的原告警員黃暐郗(51歲)踩踏的木板由裝修工人擺放,方便搬運物資上梯級。黃稱地面和木板上有沙,他失平衡,「多年嘅訓練話我知,如果臉向地會受更嚴重嘅傷害,所以我即時轉身希望減低傷勢」。結果他背脊着地,但衝力大得撞凹鋁造的水樽,「如果係普通市民冇裝備,傷勢應該唔會咁重」。
被告昨指現場沒有大量沙子,實情是黃本身患腰痛,不想帶着佩槍等裝備巡邏,為了獲分配較輕鬆的職務於是引起事件。黃同意想減輕職務,但否認不想帶裝備及故意引起事件。法官問黃為何看到木板有沙仍踩上去,黃指想不到沙會令木板滑動,而且房署及管理公司容許木板放在那裡,應該是安全,沒想到隱藏危險。
被告傳召清潔管工王笑,他指8月24日事發前,早上約7時半見過清潔工人用掃帚打掃路面及木板。保安王永良亦供稱事發前掃視過該處,沒發現有很多泥沙或特別污糟。兩人均沒目擊事發經過。
指如無跌傷很大機會升職
被告翻查病歷,指事發4年後醫生已建議黃可棄用柺杖,獨立自理生活,及可做輕鬆運動,黃則稱事實上做不到。被告又指痛症診所醫生建議黃做物理和職業治療,但他拒絕。黃稱不記得職業治療的事,但承認拒絕物理治療,因他連步行也十分痛,無法進行治療。被告續指,醫生於2012年診斷黃的痛症有不小程度受心理影響,但黃拒絕心理治療,黃稱不記得。
黃自言多年來的工作評核均屬良好,獲上司推薦拿25年長期服務獎,若非發生意外很大機會可升任警長。但被告指他事發前8年,每年均在表格中選擇不接受面試升職。黃講解一輪指很多同袍因擔心表現未夠好便報名,若失敗會獲差評語而影響日後升職,故會主動拒絕面試,但他否認是這個原因。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636/12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