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報大20歲 六旬婦緩刑

雙程證報大20歲 六旬婦緩刑

【本報訊】六旬內地婦偕女兒來港旅遊,但雙程證竟顯示她現年80多歲,報大了20年。入境處職員見她樣貌與年齡不符,揭發她連內地身份證也出錯,將出生年份填早了20年,但原來她在4年前用年份錯的證件成功入境。婦人昨承認兩項作出虛假申述罪,求情指她一早知道出錯,但公安局拒絕應她要求改正。婦人已被還柙10天,裁判官認為案情獨特,判她緩刑,當庭釋放。
出生於1953年的被告徐玉姣(63歲)承認於本月2日及2013年2月,先後向入境事務助理員訛稱出生於1933年。她承認兩罪後,控方撤銷其餘兩項使用虛假旅行證件罪。辯方指被告無案底,只有小學教育程度,亦曾患骨關節炎、腦中風及心律不正。

稱早知出錯 公安拒更正

辯方解釋,被告約於十年前發現證件出錯,要求當局改正,但遭公安局拒絕,對方認為沒甚麼大不了,被告因而也覺得是小事。辯方不排除證件的「1953」被誤寫成「1933」可能是因文件原稿字迹潦草,導致輸入資料出錯。被告明白同類案件一般判囚,但她受查時沒隱瞞,將事件和盤托出,且案情特殊,希望給予機會。裁判官引述被告在內地出生管轄區的戶口底簿(即出生記錄),記錄也顯示出生年份為1933,考慮被告年老,有盡力糾正兼案情獨特,判囚8個月,緩刑1年半。
案件編號:STCC1328/17
■記者戴國輝、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