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體內含嗎啡 父母獲撤控

女兒體內含嗎啡 父母獲撤控

【本報訊】一對父母帶身體不適的4歲女兒往醫院求診,醫生在女童的尿液樣本發現有止痛藥「嗎啡」成份,認為有可疑。警方拘捕父母,各控以一項虐兒罪。控方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昨對兩人撤控。
男女被告分別61歲及43歲,原各被控在去年10月28日,在深水埗住所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兩人從未答辯,昨獲撤控後,沒作出訟費等任何申請。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經詳細考慮警方提供的證據,包括證人口供及環境證據,以至案情、適用法律及《檢控守則》後,認為沒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決定撤控。
案件編號:WKCC885/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