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瑪嘉烈醫院2014年因「溝通障礙」,漏約血癌中年漢覆診,病人最終腦出血死亡。死因庭經4天研訊,陪審團昨裁定中年漢死於意外,並建議醫管局增設電子化識別系統,定時重複警示病人緊急程度及必須的醫療安排,確保治療按時按序執行。死者太太離開法院時指,法庭裁決無法把丈夫帶回來,仍然十分傷心,說話時難掩傷痛。
記者:勞東來
裁判官散庭前向遺孀致以深切慰問,「睇到你好努力,懷念先生同時要湊三個細路,身心一定好疲累」,祝願她保重。遺孀則感謝法庭查明事件。
46歲死者連穗文2014年3月患急性白血病,接受兩次化療。同年5月5日覆診後,原定同月7日和9日再覆診,但醫院漏約7日的覆診。連於9日凌晨3時因頭暈及頭痛送院,直至早上8時病情急轉直下後才獲驗血和驗腦,至12日病逝。
官:不代表有或無人疏忽
5名陪審員昨退庭商議前,由裁判官總結證供。據病理專家分析,化療成功清除連骨髓內的癌細胞,但亦引致血小板減少,最終導致腦出血。專家證人鄺沃林教授則指血小板不足症狀屬預期之內,醫生本來有制訂治療方案,卻預計不到醫院竟遺漏預約一次覆診,以及醫護人員警覺不足,在死者頭痛入院後未有及時輸血。
裁判官指引陪審團謂,假如接納鄺的證供,便應裁定連死於意外或不幸;若認為連只是因自身潛在致命的病況而死,則應裁定死於自然。裁判官強調,無論裁決如何,都不代表事件中有或沒有人為疏忽。
陪審團商議後一致裁定連死於意外,並採納鄺的意見,建議醫管局增設電子化系統,識別病人的緊急程度及提示應作的治療。另外,研訊證供顯示醫院之所以漏約覆診,懷疑是因護士在文件上寫漏日期,令文員落實預約時有遺漏。陪審團昨就此提出兩項改善預約手續的建議,一是由醫生直接找文員安排覆診,再由護士向病人核對和解釋;二是加強文員理解醫生紀錄的能力。
不過醫管局代表律師認為,花費醫生時間做行政工作會影響照顧病人,質疑其可行性;又指今次事件後醫院已增加三重手續,安排護士覆核預約有否錯漏。裁判官亦指醫生工作繁重,醫院不免要分工,而且有護士證人認為若跟足程序,其實不會出問題,沒證據顯示文員不明白醫生的紀錄,問題或許只是偏離了程序。陪審團重新考慮後撤回兩項建議。裁判官向陪審團致謝,希望陪審團的建議可避免不幸事情再發生或打擊病人的家庭。
案件編號:CCDI5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