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張彥文,在2014年當街狂斬林姓前女友林佩真47刀,致她死亡後吻屍,一審時張被判終身監禁。昨日二審判決前,近7成網民預計張男會被死刑,但結果張獲輕判21年6月,案件仍可上訴。
今年32歲的張彥文讀台大時,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獲「台大宅王」稱號,犯案時在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員。高院昨判決指出,張彥文在2013年透過網絡認識當時21歲的林女,隔年3月交往並同居,8月因個性差異等問題,感情生變,但9月仍依原定計劃到日本旅遊5天,期間張男對林女強拍裸照。二人分手後張男曾潛進林女住處,以手機裏的裸照,恐嚇再做愛1次才把裸照刪掉,但林女拒絕。後來張懷疑她另結新歡,9月22日清晨6時許到林女住處附近堵她,要求做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林女掙扎拒絕後,遭張持刀狂斬47刀致死。
越判越輕
台北地院審理時,因張男認罪、且願賠償1,200餘萬元新台幣(約304萬港元),法官去年一審判決依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判張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昨二審判決指出,由於張彥文已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殺人部份改判15年徒刑,加上污辱屍體等2罪,應執行21年6月。高檢署昨回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