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逐客卿平議(專欄作家 古德明) - 古德明

司法界逐客卿平議
(專欄作家 古德明) - 古德明

四月六日,中共《人民日報》發表鴻文盛譽香港警察,並為那七名私刑小民者入獄喊不平:「警察辛苦執法,卻遭判處入獄,令人想不通。」說「想不通」是虛詞。他們其實早有主張。
請看二月二十一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的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教授顧敏康高論:「外籍法官杜大衛對七警判刑過重,難稱公正。本港法官,外籍者很多,港英政府培育者更多,其立場會影響判決,令人擔憂香港的法治。」北京法學家田飛龍更以「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身份,三月三日在《明報》發表《香港客卿司法》一文,痛言:「外籍法官是香港司法界的客卿,裁判不能兼顧國家利益,應逐步減少,乃至於完全取消。」同時,中共人大港區代表王敏剛伏闕上書,要求「全面取消外籍法官」。
戰國末年,秦國宗室大臣紛紛向秦王進言,請逐客卿:「諸侯人(其他諸侯國之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多是為其祖國效力),遊間於秦耳(來離間秦國),請一切逐客。」楚人李斯當時正是秦國客卿,因上《諫逐客書》,指出當年秦穆公用楚人百里奚等,遂霸諸侯;秦孝公用衞人商鞅,變法國強;秦惠王用張儀,使六國連橫事秦:「由此觀之,客何負於秦哉?」秦王於是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用其計謀,二十餘年,鯨吞六國(《史記》卷八十七)。今天,美國國力天下第一,也是廣納四海英才的成果,中共怎麼却連香港司法界一個杜大衛都容不下。
當然,中共絕對不是像我國古代明君那樣,「必先華夏而後夷狄」,以國民為尊。中共國策向來是「必先夷狄而後華夏」:只要夷狄甘作爪牙,為中共助拳助威,戕賊中國人,保證可作中共尊貴的客卿。美國新聞記者斯諾就是個典型例子:他為中共撰寫《西行漫記》、《紅星照耀中國》等宣傳書籍,歌頌毛主席殺民如麻的偉大成就,獲尊為「中國人民的老朋友」。中共甚至派遣醫療小組出國,給他醫治癌症。
還有香港那位英籍客卿葉錫恩,對當局的讐民政策,無不擊節稱許,二十三條如是,洗腦式國民教育如是,偽普選也如是。於是其生盡享客卿之榮,其死盡享港共之哀。誰說客卿不值錢。識趣的客卿,是中共宣傳的利器。
《基本法》規定,港英時代法官,一律可以留任,終審法院更可「邀請其他普通法地區法官參與審判」,目的就是要法律界借助客卿,給世人一個「司法公平」印象。杜大衛假如懂得揣摩上意,判處那七名警察無罪,並為其所受精神折磨,下令給與賠償,日後一定官運亨通,更可獲尊為「鐵面無私」之類。所以,香港司法改革的大趨勢,應限於驅逐不識時務的法官,不論國籍。香港各界客卿,識時務者多有。此中如鍾逸傑者,何不博采斯諾、葉錫恩等舊例,寫一篇《諫逐客新書》,一定可令顧敏康、田飛龍、王敏剛之流啞口無言。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