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某些在森嚴國家體制下的運動員,得獎總要大大感謝國家與領導栽培,稍一不聽話有點自主意識,就被上級官僚痛罵忘恩負義,「辜負國家」,那種意識真是扭曲得很。資源和訓練體系固然重要,但其實運動員本身貢獻出自己的天賦,拿人生前途與身體健康去冒險,為國家爭取榮耀,為推廣運動而出力,所付出的又哪會少?「教」與「練」雙方的貢獻是對等的,也是互相需要的,不會單純只有一方欠了另一方。
就算是在最保守、最講求尊師重道的武術界,也有一句說話:徒固擇師,師亦擇徒。學生固然想尋找高手良師拜門,但師父要得到有天賦又肯苦練的徒弟傳承技藝,發揚光大,也絕不是易事。兩者其實彼此依存。
所以想到這些,是因為看見最近接連有空手道的精英運動員上法院控告總會,事緣空手道總會有規定,凡轉投另一道場練習的成員,要被「雪藏」一段時期,禁止比賽和訓練,有些本身是體院精英運動員因而被中斷資助,無法維持全職訓練,大受影響,因此興訟。
這種阻止學員「跳槽」的規定,顯然為保障教練一方利益而設。然而一個學員與師父及道場不合,往往可能是人事原因,誰是誰非尚且難說,何以本身應處中立的總會,卻只以規則單方面懲罰阻嚇學員一方?何況一個體育總會受公帑資助去推廣項目,假如為保障某些私人利益(和面子?),而影響了公家出資栽培的運動員發展和成績,那更是大大違背了資助這些總會的原意,甚是荒謬。
文︰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