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有外遇 孕婦燒炭尋死

夫有外遇 孕婦燒炭尋死

【本報訊】一名懷有4個月身孕婦人(圖),疑不堪丈夫有外遇,昨午在黃大仙美東邨住所飲酒後燒炭自殺,她尋死前發短訊給丈夫,丈夫趕返家中及報警,女事主送院救治後情況穩定,但腹中胎兒有否受影響,則待進一步檢驗。

獨自在家飲酒澆愁

尋死34歲孕婦姓余,與同齡姓李丈夫及8歲兒子同住美東邨美德樓一單位,據悉夫婦都任職清潔,但最近疑因丈夫搞婚外情而時常爭吵。昨下午近2時,余婦獨自在家借酒澆愁,其間情緒激動竟買炭返家燒炭自殺,並用手機發短訊給丈夫着他好好照顧自己,丈夫接短訊覺不妙立即返家及報警。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將陷半昏迷余婦送院。記者昨晚到訪李家,李稱妻子與腹中胎兒均沒事,惟拒進一步受訪。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孕婦燒炭自殺,血液帶氧減少,母親會出現缺氧情況,其他器官包括子宮會供血保住母親性命,因此會令胎兒血氧降低,甚至出現缺氧,除有機會流產之外,亦會造成胎兒智力及器官發展不健全,建議該孕婦最好做詳細檢查。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7B條規定,殺胎是指意圖毀滅已懷孕28個星期或以上的胎兒,但事件中的女子懷孕4個月,她燒炭自殺可能出於一時衝動,沒有想到自己身懷六甲,很難確定她有殺胎意圖。
■記者詹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