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監管】
澳門圍標未必一定觸犯刑事法,但香港早有法律明確禁止這種行為。本港競爭法於2015年12月已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提出多份指引,規管協議或經協議的市場反競爭行為,包括合謀定價、分配市場、限制生產和圍標等。
具體例子包括合謀定價,即本來互相競爭的商戶,私下協議同一時間以同一價格出售同類產品或服務。其次是分配市場,即競爭對手私下協議分配顧客。
而最容易出現的則是圍標,即串通投標,消費者沒法透過招標分辨適合自己的服務。如有企業違例,競爭事務審裁處可判罰款及向董事發出取消資格令等,罰款最高可達違例期間每年營業額的10%,最多計算3年。值得注意的是,若果圍標過程中,有個人涉收受個人利益,或是貪污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