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本港法律跟隨英國普通法原則,禁止與案件無關的人出錢資助打官司後要求分成,否則構成助訟及包攬訴訟,以防止具有權勢的人純為一己私利而倡導或資助不必要的訴訟。
自2010年的數碼動力影音科技案後,香港才正式有清盤案引入金主助訟不違法的案例。此後業界指現時約半數清盤案件,都會引入金主助訟,不過資助條件須得法庭及債權人會議同意。現時資助訴訟多限於商業仲裁案件,刑事案件不能引金主助訟。
經過3年多討論及公眾諮詢,今年1月份立法會已經成立法案委員會,準備草案為資助訴訟列明標準及實務指引,以推動香港成為國際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