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患思覺失調的主婦聲稱年僅8歲兒子在家偷錢,一怒之下遂高舉木凳擲向對方,擊中兒子左手手指尾致指骨骨折,事後她帶兒子到急症室求醫,最終報警處理。主婦否認虐兒罪受審,兒子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被告常自言「撞鬼」,受鬼神之說影響情緒。裁判官最終裁定主婦罪成,先為她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其間還柙。
稱受鬼神困擾
依靠綜援過活的53歲被告,否認於去年1月4日在家中虐待事主X(8歲)。裁判官昨裁決時指,辯方稱被告受鬼神困擾的說法獲X確定,不排除被告確有情緒問題,但不認同被告犯案是出於疏忽,又稱讚X作供清晰坦率,是誠實證人,裁定被告虐兒罪成。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從內地來港,依靠8,000元綜援金過活,育有兩子一女,長女現年已26歲,任職接待員,次子則就讀中五。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被告從網吧帶X回家後,指摘對方偷取家中600元,及後用木凳擲向兒子至對方手指尾骨折。X遇襲後喊痛,被告曾為X搽藥酒,及後再帶他到醫院診治。
案件編號:KCCC253/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