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父母從小就當我是一個寶,很疼我這個女兒,不讓我受一點點委屈,但我是一個負累,吃喝拉撒,甚至花一分錢都是靠家,我不想這樣。」32歲的麗麗來自湖南,1歲時因腦癱致四肢變形,需靠輪椅代步,自小受盡村民歧視。
麗麗在家鄉不愁衣食,父母退休金加起來每月約4,000元人民幣,家裏還有哥哥。年多前,麗麗與健全的丈夫誕下女兒,丈夫外出打工,她決心自食其力養大女兒,今年1月加入「點亮生命」,曾因太掛念女兒想過放棄,但為了賺錢,堅持留下來練歌:「香港特別愛鄧麗君,故唱《甜蜜蜜》、《小城故事》,自己跟手機唱!」

不敢告訴父母
麗麗自信滿滿說,街頭賣藝是靠本事,沒偷沒搶,沒做犯法事:「這裏有工資,有高有低,看你本事。這裏要培訓,學了就可上舞台,就可拿工資!」她兩度來港行乞,每次3、4人,「到香港就到處跑,油麻地、彩虹、中環天橋等,雖然第一次來的時候四處都很陌生,但我不怕,反正隨便哪裏都可以(賺到錢)。」兩次行乞賺到5,000多元,麗麗指港人比深圳人富同情心,但她不敢告訴父母,「因為他們會傷心、心痛。如果他們知道我這樣,一定要我回去。」
■記者郭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