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接載兩任稅務局局長的政府司機為掩飾經常遲到,沒在開車前清潔及檢查專車,14個月內多次虛報值勤紀錄,訛稱超時工作,騙取逾1.3萬元津貼。他早前承認欺詐罪,昨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形容事件就像小朋友跌倒「無啦啦整撻瘌」,但鼓勵被告要向前看。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曾智賢(42歲)所犯控罪性質嚴重,惟他已全數償還騙款,故以社服令代替監禁,又提醒被告日後做事要有誠信。被告於2013年起負責接載局長,其工作須於早上6時15分抵達稅務大樓,惟他常遲到半小時。現任局長黃權輝、前局長朱鑫源均幫他撰信讚賞其工作表現。
案件編號:ESCC454/17
■記者勞東來、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