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官掟饅頭 無業漢判囚

向官掟饅頭 無業漢判囚

【本報訊】九龍城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圖)審理一宗案件的保釋申請時,涉案者的同行無業男友人誤以為羅官下令保釋金10萬元,忿而將一袋饅頭朝羅官擲去,幸未擊中任何人。該無業漢昨一併承認普通襲擊罪,以及早前被控的阻差辦公罪,共被判監5個月。
被告范源雄(37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1996年由內地來港,曾任清潔工,現時無業露宿。他去年10月29日在旺角街頭遭警員截停後,因感對方態度惡劣,不欲理睬才走開,並非有意阻差辦公;至於今年2月22日則因出於誤會才在庭上掟饅頭,兩次皆因愚蠢犯案,現已知錯。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雖未掟中任何人,饅頭亦非大殺傷力物品,但事件即使出於誤會,法庭仍不容任何人因不滿司法人員的決定而訴諸暴力,亦不容任何人阻撓警方執法,故就襲擊案判監4個月,阻差案則判監4星期,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WTCC687、1616/17
■記者羅日昇、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