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報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嘅大學學位受質疑,柯議員到上星期還未能拿出學位證書以釋疑慮,佢話已交由律師代辦手續申領咯喎!
如黃興桂話齋,射十二碼只有兩個結果,一係入,一係唔入,補領學位證書,點解要搞咁耐呀?只有當事人先可以解釋。碰啱在中大校友賽馬日碰到一位中學老師,人地講馬睇馬,佢就吃完自助餐之後一味改卷,原來佢並非林鄭月娥,愛周末上班之人,而係要遷就老公鍾意跑馬,帶埋啲學生習作嚟馬場陪老公,坐在馬場近五個鐘頭,用番一半時間嚟做嘢都好吖;如果他日林鄭特首向工聯會還債,設立標準工時的話,呢位老師啲工作時間唔知點計。
與老師講起,佢有意申請另一份工,誰知填報學歷時,人地要檢驗學位證書正本(唔通吸取咗柯創盛式例子?)佢返屋企一搵,暈得一陣,三年前港大博士學位證書就即刻搵到,但港大學士學位證書與澳洲大學碩士學位證書就遍尋不獲,回娘家翻尋,亦不見證書蹤影,照計港大博士學位證書可以頂住晒啦,唔通港大會收一個無學士學位嘅學生讀博士咩?但僱主堅持只睇學士證書,唯有向港大補領,港大話唔該你先去警署報案遺失,有報案紙先至可以向港大申請補領,澳洲大學電郵回覆話:「請你去一間律師樓搵律師,在律師面前簽名申請補領。」
老師唯有去完警局再上律師樓,忙碌咗一日,但正確程序如此,亦無可奈何也。講起學位證書,藝術B亦有嘢講,佢本在大專水平/自資課程教學位課程,但因為競爭劇烈,自資院校生來源減少,上頭囑咐藝術B教書之外,亦要做吓「推廣」工作,即係幫手搵學生啫,藝術B乃係創作人,講藝術教油畫就叻,叫佢去搵學生嚟上課,即係拉客,非佢之所長也,自己去搵客,咪要遷就晒啲客人?藝術B於是辭職,自降一級去中學教藝術,學校即刻請咗佢,但要佢自費申請評審資歷,碩士及其他展覽經驗不計,只計學士嘅嘢,藝術B在美國讀BFA及MFA,其BFA學位必須被評為與港大中大等大學等同(equivalent),可見得教育局要求係本土主義!因為中學薪酬等級皆按照學士學位而訂,故此碩士博士學位可以不理,讀完博士唔等於可以做到或者升上去做學位教師(graduate master),此乃香港教育局之教師編制特點,咁唔讀碩士博士咪算囉,哈,又唔得噃,少個碩士學位都冇學校請你呀!藝術B與太太在津中教書多年,佢學校嘅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已有兩個碩士學位,還在等緊空缺,唔怪得做教書呢行,好多時係有喪氣冇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