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療輔助隊罕有地將一個行動及訓練主任空缺留位三年,原因竟是原任該職崗位的一名主任,獲另一政府部門按試任條款聘任,試任期為三年。在這三年期間,醫療輔助隊不打算填補該主任的空缺,以便他在另一部門試任期間一旦被終止試任,即可復任醫療隊主任一職。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有關安排不合理,要求部門解釋。
空缺由長約制改為合約
醫療輔助隊現有一個行動及訓練主任職位空缺,原屬長約制,但醫療隊卻把空缺改為合約員工職位。醫療輔助隊解釋,部門內一名行動及訓練主任於2015年8月獲另一政府部門按試任條款聘任,試任期為三年;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假如該名同事在試任期間被終止試任,他可復任醫療輔助隊原先職位,因此部門於2018年8月前不會填補其職位。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根據規例,按長期聘用條款受聘的公務員(不論屬文職或紀律部隊人員)若轉職至另一個公務員職系,一般須經過一年的試任期,以觀察有關人員是否適合在新職系繼續受聘,而試任期可因應個別職系的要求而異。
在試任期間,新職系的管方及有關人員可提出返回原來職系,而原來職系亦需保留空缺,以應付有關情況。
總參事疑聘用「自己人」
不過,醫療輔助隊有關安排受到議員質疑。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認為,醫療輔助隊為員工留位三年的安排不合理,他表示:「既然對方都要另謀高就,就應該盡快公開招聘,搵人做番個位,如果因為某個人而特別容許留位3年,對其他人唔公道。」
陳志全促請部門解釋,為何要由退休員工出任該合約職位,「專登搵退休(員工)返嚟,因為佢嘅經驗,咁不如唔畀佢退休」。他認為部門應公開招聘或內部晉升,以填補職位空缺,避免影響職位架構穩定性。
本報亦接獲投訴指,醫療輔助隊今年初將該空缺改為合約員工職位之後,曾有多名退休員工查詢新職位。不過,總參事許偉光卻涉嫌無通過正常招募程序,聘用一名相熟並已退休的王姓行動及訓練主任擔任該位。
投訴人認為,許偉光與該名王姓員工相識於消防救護時,在醫療輔助隊時亦對王特別照顧,質疑許偉光此舉是「益自己人」,為對方度身定做有關職位。
本報曾經致電許偉光,但他轉由部門主任秘書代為回應,聲稱一切按正常程序辦事,不存在特別照顧。
醫療輔助隊表示,為了可以進一步紓緩員工的工作量,部門於今年初根據「退休後合約計劃」,按照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請一名有豐富經驗的退休行動及訓練主任職系人員,擔任行動及訓練主任(特別任務),專責檢討各訓令、指引、手冊及應變計劃等。
發言人稱,是次聘請過程完全符合規定,包括預先釐定合資格人選及遴選準則,並且清楚記錄在案;部門人事組亦曾經聯絡6名合資格的退休人員,最終在3名有意出任該職位的人選中選出王,因他最能符合遴選準則而獲聘用。
■記者紀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