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數百名學生為抗議立法院草率審查《服貿協議》,佔領立法院23天,社運轟動世界。事後包括學生領袖林飛帆、陳為廷及現任立委黃國昌等22人,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及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台北地方法院昨日首度採認「公民不服從」概念,一審裁定所有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案可上訴。
2014年3月18日,當時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以30秒極速宣佈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以林飛帆、陳為廷為首的約400名學生,當晚佔據立法院,展開為期23天的太陽花學運,最終迫使政府擱置協議。包括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事後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及妨害公務等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歷經2年多審理,昨日上午11時宣判,法官認定,被告以佔領立法院方式,進行的是公民不服從(港稱: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抗爭,裁判2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法官認為,黃國昌等人認為立法院無法表彰民意,藉佔領立院抗議;服貿協議攸關國家未來,抗議動機、目的與公眾事務有重大關聯;學運期間尚屬平和,非惡意暴力攻擊行為,加上抗議手段有助達成目的,也未影響議事程序進行,因此認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7要件,這亦是台灣首次使用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表示,無罪判決依據為黃國昌等人在抗辯時提出「公民不服從」,因有正當事由,不具有實質的違法性。
羅冠聰︰對比香港讓人欷歔
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太陽花學運讓自由民主與公平正義的價值,落實在公共治理。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在fb留言指,太陽花的審訊無罪,香港的大規模檢控進入另一階段,一切都讓人欷歔。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