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砧板濺水花菲傭被摑有僱主逼外傭日做17小時服侍兩家庭

洗砧板濺水花菲傭被摑
有僱主逼外傭日做17小時服侍兩家庭

【本報訊】外傭來港打工,除要忍受思鄉之苦,還隨時遇上無良僱主剝削。非牟利組織家傭匡扶中心(HELP)總監Holly Allan指,並非每個外傭也能獲適當工時、每周一天假期等合理待遇,有外傭來港後無飽飯食,被迫同時為兩個家庭工作,更有人遇上變態僱主,因洗砧板時水花濺出而被掌摑。
記者:廖梓霖

來自印尼的Ati今年38歲,去年2月來港打工。Ati的前僱主要求她同時為其寓所及兒子寓所服務,並照顧兒子夫婦和其初生嬰兒。Ati稱每日早上10時開始工作,中午到僱主兒子家打掃,傍晚趕回僱主家中煮晚飯及做家務,每日工作17小時至深夜3時才可休息。即使星期日為法定休息日,她亦需完成僱主吩咐的工作,若外出亦需於晚上7時前返抵寓所做家務。

工作8個月瘦15公斤

工作8個月後,Ati瘦了15公斤,僱主每日只提供2塊餅乾、1杯咖啡作早餐,午餐只有即食麵。Ati泣述當時只懂啞忍,怕投訴會惹怒僱主,去年12月因壓力求診,才發現患上抑鬱、缺乏營養,由中介公司轉介HELP求助,勞審處裁定Ati可獲賠償。
來自菲律賓、35歲的Shella去年初次來港工作,即遇上變態僱主。她哭訴抵埗時僱主已要求她睡客廳,惟僱主和其家人在客廳看電視時,她需走入廚房或廁所,未能睡覺。僱主曾因廚房洗手盆無法去水打她頭部,亦因不滿她洗菜「洗得唔好」,在她耳邊大罵,並因她洗砧板時水花濺出掌摑她。
一次Shella被僱主趕出家門,鄰居建議她報警,輾轉接觸到HELP。Shella指報案後即被僱主指控盜竊名牌銀包、相機,反被警方帶回庇護所搜查,其間僱主稱假如她撤銷指控,可支付代通知金,Shella拒絕,HELP為她提供協助。
Allan指求助個案主要經朋友介紹或中介轉介,過去投訴個案因舉證困難和外傭須於終止合約後兩星期內離港,難以控告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