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槍劫金行 婦囚8年

氣槍劫金行 婦囚8年

【本報訊】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婦人聲稱花費8,500元訂製金戒指後,發現足金成色極低,要求退貨不果,最後以1,000元賤賣戒指。她心有不甘,持氣槍到金行找晦氣,開槍射中一名職員手臂後搶走兩隻鑽戒。她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昨引述精神科報告指她病情穩定,案發時未受病情影響,判她入獄8年。

搶走兩隻鑽戒

法官判刑時接納被告陳秀蘭(55歲)最初只想取回金錢,但她持氣槍上門,且曾開兩槍,即使只是仿製火器,仍構成嚴重風險,旁人會驚恐之餘,若打中眼,更有可能致盲,故判阻嚇刑罰在所難免,法庭要發出訊息,顯示不會姑息同類罪行,被告要為所作所為負責。
案發於前年8月30日,曾犯企圖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等案的被告在油麻地廟街的金行搶走鑽戒後逃走,警方同日於香港仔扶康會復康中心將她拘捕,警誡下她指遺失其中一隻鑽戒,另一隻則已典當得800元,剛好是她買氣槍的價錢。
案件編號:HCCC53/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