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3月,吳綺莉涉虐女被捕;兩年後的今天,再涉刑事恐嚇被捕。兩次都是女兒吳卓林報警求助。
看到這樣的新聞,旁觀者並不知悉來龍去脈也不想知悉。不過母親接受傳媒訪問,提及私隱,如「奇怪行為」、「誤交損友」、「藥物」、「白天無精神甚至不上學」……愈想愈擔心,凌晨四點拍女兒房門要她交代留宿女性朋友身份,引起衝突。
母親爆料(新聞版也有過程),會令事件化大,還讓女兒冇面──作為局外人,亦見單親媽媽不容易,傷心又無助;另一方面,17歲的女兒大了,值叛逆期,因身世曾忍受欺凌,也不好過。
可哀的是,卓林是在香港人眼皮底下成長的。生父並沒有相認,全世界的人都認識這巨星,可以走近、交談、熱情摟抱,只有私生女不可以。她沒做錯什麼,孩子來到這世上,自己無權選擇也不能拒絕。
大人既然堅持把孩子生下來,一天天長大,就好好愛護培育,言教身教。養不教,父之過也是母之過──孩子成長得如此艱難、不快樂,是無辜的。人人背後都有故事,但父母得珍視小生命,為因果負責。不如讓之到無人認得的地方重覓新生吧。
父母子女的關係,是討債?是還債?局中人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