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染有毒癮的無業男由土瓜灣乘的士往屯門,甫上車已表明僅得60元搭車,指示71歲司機駕車到屯門良景邨聲稱會找親戚幫忙,抵埗後卻稱弄錯地址,要求轉往另一地址。途中無業男突在車內抽煙,司機更嗅到天拿水味。稍後無業男逃跑,司機窮追50米,在途人協助下將他制服,但的士已陷入火海,更蔓延到附近的復康巴士。無業男昨在區院承認縱火罪候懲。
波及復康巴
被告陳煥明(28歲)昨承認於去年8月7日在屯門良景邨放火燒的士。控方透露他於2008年從戒毒所獲釋,精神報告指他依賴冰毒,事件中沒人受傷,但涉案的士及復康巴士分別花逾12萬及1.6萬元維修。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0日,等候精神報告判刑,其間被告還柙。
案件編號:DCCC977/16
■記者蘇曉欣